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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菁嘉贝比婴配粉氯不合格

来源:中国网食品   更新时间:2019-03-11 09:27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11类食品293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06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京东商城山佑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山西省代县山佑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代县山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泗阳聚味达食品厂生产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果制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

人之初菁嘉贝比婴配粉氯不合格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优康宝贝母婴用品家乐福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生产的菁嘉贝比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是人体所必须的常量元素之一,它对人体内的水分平衡机制起着重要调节作用,婴儿氯缺乏会导致生长障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氯的限值为12mg/100kJ-38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因此婴儿配方奶粉中氯的技术要求为不低于标示值的80%且不超出12~38mg/100kJ。氯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商未按照规定添加、生产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等。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君尚南山店(广东省深圳市)销售的标称长沙楚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进口、台湾三风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宝贝滋养蕃茄面(原产地:中国台湾),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

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钠元素含量最大值为24.0m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钠元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

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华强路分店销售的标称郑州枫美泊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贝贝美食家车厘子香蕉菠菜混合泥(原产国:加拿大),总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

总钠是人体中一种重要的无机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钠含量最大值为200mg/100g,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总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或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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